申报数量超过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允许数量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3-30 17:13:29    文字:【】【】【
问题内容:我司是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使用电子账册进口料件,今天发送进口单后退单提示如下:申报数量超过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允许数量(表体第10项数量检查超量)。 另此项料件10项的商品编码为7217100000,此编码也不是海关的限制类商品编码,经咨询过中山海关,回复为我司之前参照海关某个文件,提交进口料件的进口额定数量,现已达到额定数量,故不能再进口. 请问该文件是哪一号?(说今年6月31日后将全面施行),另,针结此类情况,我司将如何在国外进料(不采用征税方式)?

答:根据财关税〔2014〕37号及54号文的规定,商品编码7217100000未镀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丝(不论是否抛光)已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好公告),属于禁止进出口商品,上述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可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因此,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商品,不能再以加工贸易方式直接从境外保税进口,只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或国内采购,也可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入或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实质性加工后出区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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